一般来说,体检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规章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一)体检表上无本人照片和无骑缝印或未办理收款手续者不准检。
(二)各科体检前必须核对照片,核对照片有误者不准检。
(三)一个受检者到多家医院进行单项体检,并拼凑体检结果者,不准盖结论印章。
(四)资料不齐,各科医师意见不全,体检结果不全不准盖结论 印章。
(五)各科体检要按标准规定填写,不准漏项。
(六)阴性一律写“正常”,不准划“一”或用其他形式屏常要写清病名或部位,以及异常程度。
(七)发现国家颁布的体格标准以外而又影响工作、学习的疾病必须注明,不影响判定的在分科检查中应予载入,但在体检结论时不应载入。
(八)体检表填写要字迹清楚,若有涂改,原表作废,必须换表, 换表需经主检医师审核后方可进行。
(九)主检医师结论要明确、肯定。
(十)在体检表内设计的检查项目以外所作的特殊检查报告, 有异常者在结论栏内应作出结论。
(十一)复检或复审:由体检监督单位书面提出后,方可组织复检或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