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结果一般分为定性结果和定量结果两大类。所谓定性,即检验结果是表明被检验物质的有或无,结果以“阳性”和“阴性”形式报告。一般用“+”表示“阳性”;用“土”表示“弱阳性”;用表示“阴性”О一般情况下,“阳性”和超出正常参考值范围都可能属于异常的检验结果。
所谓“假阳性”是指无异常者被检查为异常,“假阴性”则正好相反,即有异常者被检查为正常。每一种检查方法都有其敏感度和特异性不同机构使用的采检工具仪器、试剂等各不相同,敏感度与特异性必然不同。
例如:体检发现肿瘤标志物阳性,可能是恶性肿瘤,也可能不是。若要确诊,还需要进一步用cT、B超等方法检查。肿瘤标志物只是肿瘤的辅助诊断指标。目前,由于特异性100%的肿瘤标志物仍然没有找到,每种肿瘤标志物都有一定的假阳性。引起假阳性的因素有:①良性疾病:如炎症性疾病会使一些肿瘤标志表达增加;肝脏良性疾病时,AFP、癌抗原(CA19-9 ) 、CEA和TPA(肿瘤多肽抗原)值会升高;肾功能衰竭时CA15-3、CA19- 9、CEA水平均会升高;②某些生理变化:如妊娠时AFP、CA125、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也会升高;③某些疾病:如风湿病时cA19-9浓度可增高。另外,已发现屡次进行直肠检查后,PSA和PAP(前列腺酸性磷酸酶)值可升高,因此采血前不应进行直肠检查。但也有临床已确诊癌症而肿瘤标志物检查却为阴性,原因是肿瘤标志物的灵敏度不高,并受多种因素影响。引起假阴性的因素有:①产生肿瘤标志的肿瘤细胞数目少;②细胞或细胞表面被封闭;③机体体液中一些抗体与肿瘤标志(肿瘤抗原)形成免疫复合物;④肿瘤组织本身血液循环差,其所产生的肿瘤标志物不能分泌到外周血中去。此外,血标本的采集、储存不当也会影响肿瘤标志测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