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体检要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凡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均为体检对象。
招生体检应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商。在指定的县级或县以上医院进行,一般不在厂矿职工医院和私人医院体检。
招生体检大体可按如下所示程序进行
团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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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列为体检对象
(招生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全面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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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检查合格
复查或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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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出符合高等院校、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等健康要求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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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主管部门将体检表放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