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顾名思义就是身体的质量。体质是人类生产和生 活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素质的基本要素。身体质量是先天遗传因素和后天发展因素综合的产物,它是在遗传性和获得性基础 上表现出来的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综合的相对稳定的特征。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是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各级政府部 门制定的了解和掌握国民体质状况的科学依据,是国民了解自身体质水平、激励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指导 群众科学健身的有效方法。该标准于2003年10月11日正式实施。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测试范围为3~69岁人群。根 据人群不同年龄的体质特征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 年(7—19岁)、成年(20〜59岁)、老年(60〜69岁)四 个部分。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测试内容大致包括五个方面。
① 身体发育水平:包括体形、体格。
② 身体功能:指身体各器官的功能,如心功能、肺功能、消化功能等。
③ 身体素质:即人体基本活动能力,如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柔韧性、协调能力等。
④ 心理素质:即心理健康程度。
⑤ 适应能力:即对自然环境(不同温度、湿度、气压变 化、疾病等)及社会环境(人际关系变化、突发事件承受等)的适应能力。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是多项指标综合评分的结果,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健康程度及运动能力,其结果也与以往的运动水平和锻炼历史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