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称体重每次献 血前都应称体重。
(二)测血压第一次献血的献血者,血压检查不合格还应追问病史,再作出允许复查的决定。对多次献血的献血者,血压超过正常范围时应该区别对待,可休息30分钟后复查。如仍不能恢复到正常范围,应暫缓献血。
(三)皮肤检查在静脉穿 刺部位的皮肤必须无损害。双臂检查无新鲜剌痕。其他部位的轻度皮肤病和痤疮、牛皮癣等,如面积不大,可考虑献血。但是身体任何部位有疖肿、化脓性伤口和严重皮肤感染者,要延缓献血。浅表淋巴结应无明显肿大。
(四)胸部检查胸 部检查应包括视、扪、叩和听诊。对胸部检查有疑问者作X线胸透。
心脏听诊部位不应该仅局限于心尖部,其他部位亦应仔细检查。
心率:心率至少计数30秒,不应当有病理性不规则心律。
心脏听诊应无杂音,出现杂音要区别其性质和程度。有病理性杂音或2级以上的收缩期杂音者,均不宜献血。
肺部不应有较明显的粗糙呼吸音或干湿哕音。
(五)腹部检查包括视、扪、叩和听诊。肝。脾不肿大,如肝在。
肋下lcm以内,且无临床体征和症状,又无治疗史者或属肝下垂,可考虑允许献血。
(六)献血者血液的检查包括①ABO 血型的检定(正反定型)。②血红蛋白浓度的测定。③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的测定。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测定。⑥梅毒血清学试验。⑥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测定(有条件的单位开。
展)。
以上为献血者血液检验的常规检验项目,当对血液质量有疑问时可增加血清总胆红素测定,以排除可疑的肝炎患者。除新疆RHo(D)阴性率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外,Rh血型鉴定不作为常规检验项目;如果临床输血需要,可用抗D血清来鉴定Rh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