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6年2月22.日批准,1988年9月1日实施。
尘肺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一)诊断原则
根据详细可靠的职业史及规范化的检查方法得出的病理检查结果方可做出尘肺的病理诊断。患者历次X线胸片、病例摘要或死亡志及现场劳动卫生学资料是诊断的必需参考条件。
(二)诊断分期标准
1.无尘肺
仅见有肺及肺引流区淋巴结出现粉尘反应;或肺及肺引流区淋巴结出现尘肺病变,其范围及严重度不够诊断为1期尘肺。
2. I期尘肺
(1)全肺各切面眼观及镜检尘肺结节总数在20个以上;或10个以上,伴接近1级/1度弥漫性肺纤维化。
(2)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1级/1度以上。.
(3)全肺尘斑-气肿面积占50%以上。
3. I期尘肺
(1)全肺各切面眼观及镜检尘肺结节总数在50个以上;或20个以上,伴1级/1度以上弥漫性肺纤维化。
(2)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2级/2度以上。
(3)全肺尘班气肿面积占75%以上。
4. I期尘肺
(1)肺内出现尘性块状纤维化,并伴有I期以上尘肺病变基础。
(2)尘性弥漫性肺纤维化3级/3度以上。
病变符合上述各期中a或b或c者可做出分期诊断。